藏品上传协议
1. 上传的藏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1 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等有关规定。
1.2 藏品的所有权明确,即无纠纷、无争议、无隐瞒。
1.3 藏品的年代描述必须真实;藏品的尺寸、资料应当真实详尽;品相应当真实客观。
1.4 藏品所有瑕疵应当通过文字描述或图片标示等方式明确地对外展示,否则将予以审核不通过。
1.5 藏品上传交易时,实行无底价起拍规则。
1.6 藏品上传者视为认可本平台的保真条款,藏品上传者承诺其保真内容包括但不限定于藏品的年代、藏品的尺寸、藏品的品相等。但藏品的价格、价值等与
市场因素相关联的属性不属于保真范围。
2. 因本平台交易的特殊性,为确保藏品交易双方安全、有序的完成交易,交易双方均以认真阅读并自愿遵守以下约定:
2.1 凡通过本平台进行的交易,交易全过程均应通过本平台完成,由本平台通过短信、站内通知、或者客服电话等方式通知交易双方。
2.2 藏品买家汇款仅作为押金存放于本平台指定账户,本平台收到押金后将立即通知卖家发货以便买家上手检查。买家认可后,通过本平台程序、短信、客服
电话等方式通知本平台认可交易成功,在规定时限内本平台未收到买家任何形式的认可通知或收到不认可通知,则视为交易失败。
2.3 卖家应选择龘藏指定的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承运人将藏品直接运送至买家所提供地址。
2.4 藏品因延迟送货、错误送货或在运送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部分藏品因材质特殊会发生串味的情况,如木质材质染上别的材质的气味)等情形,均由藏
品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本网调解或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5 因本平台为藏品交易双方所提供的服务为网络技术服务,不提供任何形式的鉴定、证明服务,故不对藏品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通过本平台完成的
藏品交易所支付的费用为网络平台技术使用费。
2.6 交易双方均已认真阅读本平台所提供的《藏品交易协议》全文,并能够理解该协议条款所表述的意思,故交易双方自愿使用该协议作为藏品交易的法律文
本,并自觉遵守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3. 平台及平台管理员权限:
3.1 历史交易记录为本平台数据,通过本平台完成的交易数据将全部保存,均不能设置隐藏或自行删除。
3.2 因平台管理或维护需要,管理员有权对任何藏品交易进行屏蔽、删除或其他技术处理。
3.3 可受理藏品交易双方的投诉、调解申请或其他合法、合理诉求。但因市场价格因素而产生纠纷不在本平台受理范围。
3.4 本平台对所设计的交易流程、方式等规则有权进行增加、减少等方式的变更,但应在本平台显要区域进行公示至少7日。
4. 藏品上传者已认真阅读以上协议全文,认可并接受以上内容后,方可操作进入下一步上传程序。如不认可,可选择取消上传。因以上协议与本平台产生纠
纷的,双方约定由成都市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
5. 关于《龘藏用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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